关于征求《重庆市重点鼓励采购产品指导目录(2016年版)》(征求意见稿)意见的通知
关于征求《重庆市重点鼓励采购产品指导目录
(2016年版)》(征求意见稿)意见的通知
各区县(自治县)经济信息委,各有关单位:
为深入贯彻市政府《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的意见》(渝府发〔2015〕31号)和《关于进一步落实涉企政策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意见》(渝府办发〔2016〕8号)文件精神,进一步推动“重庆造”产品消费,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,经过前期区县申报和行业处室审核,我们制定了《重庆市重点鼓励采购产品指导目录(2016年版)》(征求意见稿),请提出增删意见并于8月3日前反馈市经济信息委。
联 系 人:市经济信息委生产服务处 陈正东 吕立
联系电话:63898025 13618236685
传 真:63898025
电子邮箱:84466390@qq.com
电工行业协会联系电话:023-88690201
重庆市经济信息委
2016年7月28日
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
关于印发《重庆市重点鼓励采购产品
指导目录(2016年版)》的通知
(征求意见稿)
各区县(自治县)人民政府,市级各部门,各大型企业(集团)公司及有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市政府《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的意见》(渝府发〔2015〕31号)和《关于进一步落实涉企政策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意见》(渝府办发〔2016〕8号)文件有关精神,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的关键作用,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改革,促进工业产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,围绕市场需求,增加有效供给,促进消费,帮助重庆企业开拓市场、提高销售竞争力,经企业申报、区(县)经信委初审汇总、市经济信息委分类整理复核等程序,市经济信息委编制了《重庆市重点鼓励采购产品指导目录(2016年版)》(以下简称《目录》)。现予印发。
本版《目录》收录了我市装备制造、电子信息、汽车、材料、消费品、化工医药等重点行业960家企业的主要产品。在2012年版的基础上,增加了300家企业,删减了20家企业。主要增加了近年我市重点发展的智能装备、高新技术材料、集成电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,删减了钢铁等淘汰及过剩产能企业,体现了产业发展导向。《目录》对全面了解重庆工业产品信息、采购重庆制造产品具有指导作用。
市经济信息委将按照渝府办发〔2016〕8号文件的要求,积极推进《目录》的推广应用,支持我市龙头企业配套采购《目录》内企业产品。
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本地产品的原则,参考《目录》优先采购。市区(县)各级政府采购所涉及的财政等相关部门,在采购电子信息、汽车、消费品等方面,要对本土生产制造重点倾斜;国有企业及其他大型企业集团,要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,在装备制造、汽摩产业、电子信息、冶金建材、化工原料等采购方面,进一步加强产业的协作配套,降低进项物流成本;商贸流通行业及有关企业,要加强对本地化生产的消费品、汽车摩托车、电子信息等产品的宣传推广和市场促销力度,促进消费繁荣市场;卫生、教育、社保、文化等领域及有关企业,要加大对本土造医药及器械、电子信息及软件、消费品等的采购力度;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业主单位,在实施交通、电力、水利、环保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方面,要贯彻投资带动产业发展的原则,抱团取暖,优先采购本地装备制造、电子信息、冶金建材等产品。
纳入《目录》的企业,要加强自身生产技术、经营服务等方面的管理工作,对产品质量、安全等严格把关,确保产品质优、价廉、服务好;要在创意设计、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性能等方面下大功夫,促进产品创新和有效供给,推动“重庆制造”加快走向“精品制造”;要积极主动参与各类采购竞标,开拓产品市场。
因时间仓促,未纳入本次《目录》的企业和产品,将另行公布。
本目录,在市级有关部门网站发布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重庆市重点鼓励采购产品目录(2016年版)(7.26修改征求意见).xls
重庆市经济信息委
2016年7月28日